在生活中,我們對保安這份職業的了解可能并不多,在具體的工作職責中,似乎也有維護治安的作用。但事實上,保安與治安是有一定區別的。為了方便大家了解,下面就讓中城衛保安公司來為大家介紹下,保安和治安有何區別?
1、保安與治安的性質不同。保安在保安業中屬于“專有保安”,它的主體即保安公司是多元的。它與業戶在平等自愿、等價有償的基礎上,通過簽訂保安服務合同,確定安全服務的范圍、職責、程序、經費及違約責任等,因此具有合同約定性。
而社會治安的主體是專屬的,通過立法,由公安機關執行公務,可以動用國家賦予的行政權力,體現以警察力量組織、管理社會秩序的國家意志,因此具有行政權威性和強制性。
2、保安與治安的職能不同。保安公司的保安是一種區域性的安全服務。具有防范職能,通過制度建設和人防、物防、技防手段,預防外界自然或人為的種種不安因素,如可疑對象、亂停車輛、各種噪聲等等,堵塞影響安全的種種漏洞,找出隱患并加以排除,預防業戶的人身、財產損失或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,以維持保安區域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。
而社會治安是一種社會面的公共管理。公安警察部門具有刑事執法及武裝軍事職能,既要“防范”,也要“打擊”,如:控制刑事犯罪,打擊各類犯罪分子等。
關于保安與治安的區別,中城衛保安公司就先為大家分析到這里,相信大家通過上文的講解,對這兩點都有一定了解了。事實上,無論是保安人員,還是治安人員對社會發展都是有極大作用的,大家可以通過中城衛官網了解更多內容。
